大写加粗的叶吹,炒鸡痴汉叶神,叶神苏破天际帅裂苍穹,叶攻不足自给自足,不写不看叶受文。
与逆家有不共戴天之仇,最恨踩我叶神捧其他人,对刘皓深恶痛绝,我男神是攻!攻!!攻!!!

【叶乐】福祸相依 同居篇2-3

2.

  同居第一天。叶修搬进了客房,对我特意请了钟点工进行整理后的房间表示了满意。

  同居第二天。两个人都睡到了十二点。看来至少在作息时间上,我们俩很合拍。

  同居第三天。去了本地有名的游乐场。

  同居第五天。去了海边。

  同居第七天。想去玩密室逃脱,叶修答应了。玩的是午夜医院,场景和机关设计得太棒了!虽然有点吓人……最后成功逃脱得到了小礼品一个,并在店里拍照留念,经过我们同意,照片贴在了店里。

  同居第八天。在网上搜了本地的旅游指南,向叶修提出按照指南一起出去玩。叶修一脸愁苦地答应了。

  同居第十三天。没去过电影院,想去一次。叶修同意了,看了部惊悚片,为什么他一点也没被吓到?!靠!

  同居第十四天。想去星巴克装逼,拍照发票圈不小心把叶修的手拍进去了,跟朋友解释“只是个普通朋友”解释得心累,算了随他们YY去吧。

  同居第十五天。终于去西餐厅吃过一次正宗的西餐了,主食竟然只有肉,我喜欢!

  同居第十六天。不用担心做菜会着火了,想试着做顿饭,押着叶修去超市买了厨具和食材。

  同居第十七天。和叶修一起吃了三顿自己做的饭。我觉得我可能没有做厨师的天赋,明天还是去买几箱泡面吧。

  同居第十八天。不用担心养什么死什么了,和叶修去买了几个盆栽,并开始找网上的宠物领养信息。叶修竟然想养猫,这个异端!我要养狗!!

  ……

 

3.

  张佳乐常常觉得很不可思议。

  他和叶修的生活轨迹融合得近乎完美。没有隔阂,没有障碍,也没有他曾担心过的摩擦。每一天他兴致勃勃地尝试着他从未尝试过的事情,而叶修总会在他身边,叼着烟看着他,陪着他,甚至也跟着参与其中。

  他们根本不像认识不到一个月的生人,倒像是相识多年的挚友。张佳乐几乎天天都往外跑,他以最快的速度适应了屋外的世界,就像习惯身边多了一个人一样。张佳乐的手机被他赋予了相机的新身份,他热衷于捕捉外界的每一个美好的瞬间。相册里的照片飞快地增长着,就像一场极致的狂欢。

  他习惯了不想吃泡面时就拖着叶修出去下馆子,他喜欢在周末挑部好片去电影院享受3D巨幕和爆米花,他学着小区里的大爷大妈吃完晚饭就出来散散步。广场做旧的街灯亮着昏黄的光,明月将他们两个人的影子并排映在地上。

  小区的绿化很好,广场边缘处处缀点着低矮的灌木丛和草坪上枝叶茂密的大树。流水潺潺,虫鸟在鸣叫,游乐区里孩子们欢声笑语,广场中心传来街头艺人的吉他乐曲与歌声。

  “他在唱什么?”张佳乐歪着头,努力去分辨那飘渺的歌声,“旋律好耳熟。”

  “《空城》吧。”叶修慢吞吞地挪着步子,跟着吉他的旋律哼了几句,忽然轻轻地跟着唱了起来,“这城市那么空,这回忆那么凶,这街道车水马龙,我能和谁相拥……”

  他漫不经心地唱着,低沉的声音带着一点喑哑,拖着调子有种慵懒的味道。那歌声摇曳着飘荡在空中,就像一个小钩子,在张佳乐的心上轻轻地挠了一下。

  张佳乐转头看他,笑着说:“哎哟,看不出来你还有两下子?”

  “那当然了。”叶修咧开嘴,“要知道,在一个男女比例高达6:1的专业里,没有两下子是耍不了帅的。当年我在大学可是练得一手好吉他,把妹子一个个迷得五迷三道的。”

  “切,吹吧你就。”张佳乐表示不屑。

  “我说真的。”叶修很严肃地说,“要不是我成绩优异,这个专业又好赚钱,我说不定就改行去玩音乐了。”

  他们走得近了,街头艺人的歌声也渐渐清晰起来。张佳乐听到他激昂地高声唱道:“这城市那么空,没有你的空洞。连呼吸带出的风,响得震耳欲聋。我站在黑暗中,心已经跳不动……”

  他突兀地问道:“你会不会弹《南山南》?”

  “嗯?会啊。”叶修下意识地应了,才觉察出哪里不对,“等等,你又想干嘛?”

  张佳乐嘿嘿一笑,一把拽住叶修的胳膊就往广场中心狂奔过去。

  那位街头艺人正好唱完一首歌,围观的群众掌声雷动。张佳乐拖着叶修从人群中挤过,冲到了街头艺人面前,对那个看着他们一脸讶异的男人说了几句。

  会到街头来表演的人,多半待音乐极其热情,待会玩音乐的人也同样热情。一听张佳乐想借他的吉他和设备现场来一首,男人反倒更为兴奋,欣然便答应了。

  “我说你,”叶修一边将吉他的背带跨到身上,一边还是忍不住吐槽,“怎么想一出就是一出啊。”

  “喂喂喂?”张佳乐没理他,将麦克风从立杆上抽下来,拿在手里试了试音。

  叶修无奈地摇了摇头,背好了吉他,随手扫了两下弦,吉他的乐声从音箱里传出来。叶修偏过头去对街头艺人笑了笑:“兄弟琴不错啊。”

  男人笑着拱了拱手:“客气。”

  叶修左手握着琴颈,修长的手指在指板上按了几下。他也有段时间没碰琴了,这一刻重新背起吉他,熟悉的触感勾起他心底的一股子热情。叶修忽然扫了下弦,而后右手勾弦,左手手指灵活地在指板上跳跃,竟是即兴来了段solo。

  一个个的音符飞快地连成一片,这一手秀的,即使是不懂吉他的人也能听出水平。那位街头艺人更是懂行,立刻就喝了一声:“好!!!”

  围观群众或是鼓掌或是喝彩,场面一下火热起来。叶修侧过头瞥了张佳乐一眼,对着他挑了挑眉。

  像是一个暧昧的挑衅。

  张佳乐压不住嘴角的笑意,也不理他,拿着麦就对群众说道:“各位,我和这位兄弟给大家现场来一首《南山南》。我们俩以前从没配合过,要是表演得不好,大家可别笑话。”

  叶修面前没有麦,便也没说话。抱起了吉他的人,就喜欢用吉他代替语言。他左手曲起手指,按着和弦弹出了悦耳的旋律。

  没有前奏的歌,合奏时在开头加一段四个小节的片段是常用的方法。一小段旋律终了,张佳乐准确地捕捉了瞬间,开口时歌声与吉他的伴奏开场完美地重叠在一起。

  默契得像是演练过无数次的搭档。

  他弹着琴,他唱着歌。路灯打在他们身上,氲出模糊的光晕。广场上无数人静静地站着,静静地看着他们,静静地听着他们的歌。

  他说你任何为人称道的美丽,不及他第一次遇见你。

  时光苟延残喘无可奈何。

  如果所有土地连在一起,走上一生只为拥抱你。

  喝醉了他的梦,晚安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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